Sunday, 17 January 2016

创业,是不是必须爱你所做?



你是不是必须爱你所做?
作者:Jason Fried

创业方面的会议参加多了,励志演讲听多了以后,你会听到一条老生常谈的建议:你得爱你所做!如果你不爱自己做的事情,还不如呆在家里。最出名的要算乔布斯对斯坦福2005届毕业生说过的话了,“成就大事的唯一办法是热爱你做的东西。如果你还没找到,不要停,继续找。”

当然,爱你所做一点没错—只是我并不认为这是创业或者走出令人满意的职业生涯的先决条件,更不用说成就大事了。实际上,我认为成功人士把那么多的关注放在热爱上面是虚伪的,就像真正的有钱人说钱并不重要一样的虚伪。人往往会把自己的动机和历史浪漫主义化。他们重视的是现在对他们重要的东西,却忘了当初开始时对他们真正重要的那些东西。人性就这样,所以很容易就会这么做。

在我看来,实际上有很多伟大的企业和重要创新诞生自沮丧甚至是憎恨。Uber 联合创始人 Travis Kalanick 和 Garrett Camp 搞共享打车服务不是因为热爱交通或者物流,而是因为被打不到车给惹毛了。现在 Kalanick 可能爱打理 Uber,但他真的很恨没办法回家。巴黎那个晚上随便的一次头脑风暴,就把沮丧变成了一家超级独角兽公司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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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很多创业者都交谈过,很多他们的公司都是出于类似的原因做出来的—因为创始人想要的某个东西没有,或者想要把某个东西做得比以前更好。爱那个东西或者也能在他们的故事里面扮演某个角色,但痛恨现状以及对事情应该如何运作有着强烈的个人意愿才是成功更好的预言者。

我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不例外。1990年 代中期时,我想找个简单的工具去记录一下我自己的音乐收藏,但是当时所有的应用看起来都很臃肿很复杂。我是最恨这两个东西的了,所以就自己做了一个工具,最后用 Audiofile 这个名字发布出去。我不喜欢音乐收藏,甚至也不喜欢软件开发(当时我正在学习编程)。我也没有任何要开一家人家公司的意愿—我只是看到了一种需要,然后自己来满足这种需要。这没有什么不对。创办我现在的公司 Basecamp 的情况也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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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哪怕现在我也不是一直都爱我做的东西。文书工作,报表,为一家不断发展的大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以及随之而来日复一日的繁文细节—这些事情没有一个令我高兴。但我还是宁愿做 Basecamp 而不是别的事情。我认为我擅长这个,每一天我都要做有挑战性的创意工作,并且发现做出更好的项目管理工具是值得的,有回报的。而且每天跟那么出色的一群人工作真的是一种享受。

如果让我来做一场励志演讲,我会说,如果你想要成功并且个世界做出真正的贡献,就必须发自内心爱你所做,感觉把时间花在这上面也不错。慢慢地你也许也会爱上它—如果是这样的话当然很好,但这不是先决条件。从想要一件还没有的东西开始你也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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