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選1!好的工作、對的工作,哪一個重要?
28062017
作者:洪雪珍
別人是錢多事少離家近,我怎麼都相反?
夢想與麵包,哪一個我該放開?
趕緊接下去看看...
去年(2013)我出了一本書
《20幾歲,就定位:堅定去做你認為對的工作》,
來訪的記者問我,
什麼是「好的工作」、什麼是「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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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一個很棒的問題!
因為很少人會問,
但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我的回答也很簡單有力:
「好的工作,是別人的定義;
對的工作,是自己的定義」,
工作是自己要做的,職涯是自己要發展的,
人生是自己要過的,
當然是自己定義的「對的工作」重要性高過於
別人定義的「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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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般人求職時碰到的最大痛苦是要兩者兼顧,
既要做自己認為對的工作,
又期待它是別人眼中的好工作,
滿足父母親友的期待,
也安慰自己搖擺不定的心。
你在羨慕別人找到好工作嗎?
「對的工作」與「好的工作」要金鋼合體,
絕對有可能發生,
但通常必須要辛勤努力工作幾年,
有一天才會發現它們意外的合而為一。
如果你只是剛畢業幾年、才二十幾歲,
要有這樣的幸運是微乎其微、可遇不可求,
即使它們已經是金鋼合體,
也會因為你年紀輕,
歷練、心境與智慧還未到達一個境界,
不知道自己竟是天底下少數的幸運兒,
居然很快就找到一個既是對的工作也是好的工作,
而人在福中不知福,錯過了珍惜的機會。
也許二十幾歲的你不這麼想,
因為你發現不少和你同齡的同學朋友
都找到很好的工作,讓你羨慕得不得了,
再低頭看看自己,覺得自己真慘,
公司比人家小、薪水比人家低、
工時比人家長,還要離家租房子住,
食衣住行各項開銷大,
每個月都是標準月光族……
嘿嘿……你看你就是同學朋友中的別人,
你定義的「好的工作」
未必和他心裡要的「對的工作」條件是相符的,
要不然為什麼你們聚會時常聽到他在抱怨,
一會兒抱怨主管情緒化,
一會兒抱怨幫同事背黑鍋,
或是抱怨工作壓力很大,
同事都不會主動幫忙,
有時還會扯後腿、穿小鞋……
當然,絕大多數人都是做一行怨一行,
但是你絕對不要變成跟他們一個樣,
因為這種人最後都是平凡過一生的不快樂一族,
對這不順眼、對那不滿意,
充滿了負面思想,以及負面言語。
你的心,就是答案
到底什麼是「好的工作」?
就是那些符合世俗定義的工作條件,
比如錢多事少離家近,
或是大企業、外商公司、品牌響叮噹,
或是頭銜漂亮、工作環境優雅、
可以穿美美的上班等等,
這些條件在兩張紙上就可以完全一覽無遺,
一個是名片,一個是薪水條,
都是表面上看得到的「表象條件」。
可是,如果你的同學朋友在大企業上班,
照上面的條件看,他們應該都心滿意足了,
完全不再抱怨,事實不然!
這些擁有好工作的人照樣不快樂、
照樣不滿足、照樣東批評西批評。
所以一定有些元素不在「表象條件」列表裡,
它們藏在哪裡呢?
為什麼會找不到?
其實這些條件很好找,
收回你四下張望的眼睛,低頭看著你自己,
它在離你最近的地方,那就是你的心!
不必外求,外求也找不到。
很多人一要看東西,便開始找眼鏡,
東找啊西找啊,
結果發現它早已掛在鼻樑上;
也有人要出門前找捷運卡,床上床下翻遍,
還打開所有抽屜,一頭大汗之後,
發現竟在身上穿的褲口袋裡。
我們在找尋東西時,
最常忘的是自己的身上;
我們在找尋答案時,
最常忘的也是自己的心靈。
好工作會寵壞你
一般來說,來自別人定義的「好的工作」
追求的是面子上的滿足,
比如明星行業、大公司、高薪、漂亮頭銜,
讓你在父母親友面前抬得起頭,
走路有風、說話很大聲,
好像找到了一份這樣的工作
就是對自己這一輩子有了令人滿意的交代。
可是「好的工作」給你十足的面子與風光,
卻不見得帶來成功與快樂,
因為那是別人的定義,
與你的定義可能大相違背。
當你在滿面春風的同時,
耳畔響起另一種聲音,
告訴你:「這其實不是你要的!」
「這其實不是你理想的工作!」
「這其實和你年輕時的夢想離很遠!」
但是「好的工作」因為薪水高、
頭銜漂亮、工作穩定,
很少人有勇氣離開它,
它變成不可抗拒的誘惑與陷阱,
讓你深陷其中,
衣食無憂卻有一顆不快樂的心。
好工作有可能寵壞你,
讓你忘了初衷、讓你怯於追求理想,
讓你看到自己軟弱的一面卻沒有勇氣改變。
現代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年輕時
曾有一個工作機會,是到大報擔任主筆,
薪水極高,但他婉拒了,
原因是擔任主筆不是他的理想工作,
他不想被高薪「包養」
而忘記自己最愛的管理顧問職。
後來他在自己的書裡提到這次經歷,
心有所感的說,
年紀輕輕就坐擁高薪不是好事,
會讓人放棄更多的選擇,
以及更高遠的理想。
對於彼得杜拉克,
「好的工作」是大報主筆職,
「對的工作」是管理顧問職,
最後他是因為做「對的工作」成功,
受到社會敬重,
也留下促使這世界進步的重要觀念與影響。
如果他選擇「好的工作」,
今天不會有知識經濟、非營利組織管理等名詞。
對的工作,看起來像爛工作
什麼是「對的工作」?
第一個考慮的一定是興趣,
做你喜歡做的事就是「對的工作」!
慘的是,「對的工作」一開始顯露的面目
都是錢少事多離家遠,吃不飽穿不暖,
社會地位低微,連名片都不必印。
當這些「對的工作」用爛工作的樣子對你現形時,
很少人會認為它是一個好工作或好機會,
反而是躲得遠遠,
免得做得辛苦還惹來訕笑嘲弄。
吳寶春現在是台灣之光,
可是當他十七歲未成年到麵包店做學徒時,
整個台灣是處於全民瘋股票的經濟起飛時期,
股票破萬點,酒店生意好到翻了,
朋友勸他去酒店當少爺賺小費,
他用南部人的傳統觀念回絕,
「在酒店工作好像不是個工作,
在麵包店比較像是個工作。」
換作別人早就沈淪了。
一個月只領六千元,
吳寶春常常處於飢餓狀態,
有一次大他兩歲的師父
向媽媽借錢買了兩個粽子,
兩人吃得開心得不得了,
回家師父向媽媽直稱讚粽子好吃,
「還會牽絲……」被媽媽罵笨,
「粽子會牽絲是壞掉了。」
連餿掉的粽子都吃得這麼滿足,
可見得吳寶春年輕時有多窮。
「對的工作」一開始不會給你高薪、漂亮頭銜,
給你的都是很骯髒的工作環境、
很長的工時、很耗體力的工作、很低的薪水,
當別人問起你做什麼事時,
你還會顧左右而言他,
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你是做什麼工作。
所以「對的工作」是在一開始試煉你、
磨難你,最後它給你的是成功與快樂。
成功的人常常不快樂,
如果你可以兼而有之,
那麼「對的工作」值得你去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