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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在一開始叫告訴讀者,本書的目的是找出可以幫你累積財富的合理風險,排除會害你賠錢的不合理風險,賠錢固然要小心,但你也必須小心「不採取任何行動」的風險。
致富的第一項準備工作
要成為有錢人,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然而有一點不會變的就是「投資自己」。關於投資自己,不妨想像自己就是一家公司,想像如果自己面臨某種投資機會,會如何應對?如果賺錢了何時退場?如果賠錢了,是否打算停損?當你把自己想像成一家公司,你就會很用心經營,因為你知道一旦自己分心了,很可能就會讓過去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成果一系之間化為烏有。
致富的第二項準備工作
致富的第二項準備工作就是承擔你衡量過的風險。大衛‧史蒂芬森指出:「不承擔一點衡量過的風險,你永遠不會變有錢。」主要的作法是把風險概念化,衡量自己到底要承擔多少風險。
致富的第三項準備工作
第三項準備工作是「規劃不同投資期限的計畫」。意思是你計畫未來幾年內要存到多少資金,現在就要仔細衡量每個階段需要存到多少錢,將確切的數字計算出來,你將有個目標去實踐,如果你將自己的金錢拿去消費,你將無法實現你計畫好的投資計畫。
大衛‧史蒂芬森指出:「多數人往往為個人偏見,退縮到只敢採取幾個基本理財方式,這樣做保證不會有錢。有錢人會聰明地承擔風險,聆聽其他新的好點子,他們會一把抓住機會,隨時睜開眼睛、注意自己正在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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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35法則
《我用死薪水,讓錢替我賺錢:第一次領薪水就能開始的「35/35/35」投資原則,保證你成為有錢人》 的作者大衛‧史蒂芬森在本書中提出了35/35/35法則,用來幫助投資人得到想要的房子,還能擁有多元化的資金。
策略1:35歲前買房
在大部份的情況下,房租永遠只會往上漲,因為土地有限,但人口不斷增加;另外,買房也是對抗通貨膨脹的好方式,所以在三十五歲之前,要勉強湊出足夠的錢買一間房子,並且計畫好在25年以內還清房貸,換句話說,在60歲之前就必須付清房貸。
策略2:房屋成本不要超過35%的淨收入
這個策略的原則是,你的房屋總貸款成本(包括利息與本金),不應該超過稅後總收入的35%,如果超過這個水平,會造成資金無法流動的情況,甚至你很可能需要透過信用卡借錢,才能付清房貸,長期下來,會造成更多的負債。
策略3:退休前,把總財富的35%放在房地產上
大衛‧史蒂芬森指出,退休時,房地產不超過總財富的35%,其他剩餘財富的35%到45%之間,應該放在長期的年金投資計畫上,至於其他20%到30%則應該放在另外的投資組合。
「35/35/35法則」是用來幫助每個人確認,在資金的使用方式上,要有很多不同的資產總類;房屋能夠抵抗通貨膨脹,因此房地產是真正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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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上班,應該想清楚的兩件事
1、早點決定是否要創業
你必須在很年輕的時候,決定自己是否要創業,並且在四十歲以前努力實踐它。如果你想在五十歲以後創業,當然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但你必須了解,創業需要體力,五十歲的你是否還有足夠的體力來創業?太晚創業還必須承擔另外一個風險,那就是你很可能在創業了以後,才發現自己並不適合創業,此時回去上班是否還來得及?
2、職業組合行得通
創業可能適合你,但也可能不適合你,你可以選擇年輕時創業,有了一點成績、取得了一點財富以後,再回去上班。你必須找到適合你自己的「職業組合」。
請把錢和時間花在「別人」身上
大衛‧史蒂芬森指出,你對別人愈有價值,你能為自己創造的潛在財富就愈多。
你必須注意以下這三件事。
1、把錢與時間花在「別人」身上
2、丟掉虛榮配件
3、離婚是你最不該花的錢
2、丟掉虛榮配件
3、離婚是你最不該花的錢
復利如何幫你致富、怎麼使你破產
《我用死薪水,讓錢替我賺錢:第一次領薪水就能開始的「35/35/35」投資原則,保證你成為有錢人》的作者大衛‧史蒂芬森指出:「人生其實是一團亂,沒有任何可以遵循的規則,事情也不會總是照著計畫走。然而,數字卻有著一定的順序,尤其是在創造財富時,有規則的數字架構確實極為有利。」
有人稱複利是世界第八大奇觀,原因就在於複利的威力很強大,在透過複利替自己創造財富錢,必須謹記以下三個須知。
須知1、財富翻倍的72法則
72法則的意思為本金變成兩倍的年數 = 72/年利率(%)。例如年利率為5%,資金要滾為兩倍,就大約需要歷經14.4年,72法則在投資與財務領域是很常被用到的公式,是一個很簡單的計算方式。
須知2、避免負向的複利
複利有正向,當然也有負向,最常見的就是通貨膨脹,或是你使用信用卡借貸,要致富就一定要避免負向的複利。
須知3、利用小數字的力量,加上複利的效果
「複利」是致富裡一樣很重要的觀念,大衛‧史蒂芬森指出,真正善用複利效果的訣竅是,你必須確定債務利率越低越好,報酬率則是越高越好,因為我們想要有高於平均的利率,或者持續增值的資本。
作者簡介:
大衛‧史蒂芬森(David Stevenson),資深理財評論員與作家,在理財投資方面見解獨到,為多家知名報章雜誌的專欄作家,如《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投資者紀事》(Investors Chronicle)、《資金管理》(Money Management)和《投資週報》(Investment Week)。